跳到正文
原文
国家外汇管理局|外汇新闻·· 23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62

最高检、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制定《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》

最高检行政检察厅、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 就理解适用《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...

AI 导读

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制定《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》,规范检察机关对不起诉案件移送外汇管理部门处理的流程。指引共18条,明确案件移送条件、管辖衔接、证据移送及转化等要求;外汇管理部门应在收到《检察意见书》之日起九十日内书面回复处理结果或办理情况。

推荐理由

《指引》细化了不起诉案件移送外汇管理部门后的条件、管辖、证据处理和结果反馈要求,可帮助理解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如何衔接。

来源:国家外汇管理局|外汇新闻 · safe.gov.cn